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领导涉嫌违法采矿,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 左权县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涉嫌行贿受贿 玩忽职守 弄虚作假 渎职犯罪 现将有关事实举报如下
1违法开采
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从2011年6月至2017年违法采矿将近5年,违法开采石灰石约600万吨,价值约6000万元,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依据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6 25号,刑法第312条等法律法规,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6 25号第7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矿产品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原总经理李强 现总经理房国峰等人应依法严惩!!!
2 弄虚作假 行贿受贿
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从2011年开工建设,同年委托山西省三勘院对矿山进行勘测,勘测结果为4.7亿吨,可经过前总经理李强 现总经理房国峰等人涉嫌到省 市 县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贿,弄虚作假,篡改资料,《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安全专篇》《环评》矿山储量等资料全部造假,最后以1.7亿吨拍卖给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拍卖储量相差3亿吨。
左权县国土资源局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
山西省三勘院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多名领导及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前总经理李强 现总经理房国峰涉嫌行贿受贿 贪污腐败 玩忽职守 弄虚作假 包庇渎职等犯罪行为。
3 失职渎职犯罪
左权县国土资源局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
有关领导长期以来涉嫌包庇放纵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开采长达5年之久,违法开采石灰石约600万吨,涉案金额约6000多万元,严重破坏和践踏了法律法规,涉嫌行贿受贿 贪污腐败 玩忽职守 弄虚作假 包庇渎职等犯罪行为。
4 违法占用大量耕地 破坏森林植被
从2011年开工建设至今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及土地征用手续,违法占用耕地几百亩,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多项法律法规。
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期间破坏大量树木及植被, 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左权县国土资源局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
望有关领导不徇私枉法,不包庇,不渎职,履行职责,立即查处左权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的非法开采行为,依法查处,罚没非法所得,打击刑事犯罪人员,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公平公正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