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左权电厂供热首站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码:CBL_20160922_187110186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左权电厂供热首站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流程
1、招标公告截止前投标人报名;
2、公告截止投标人等待招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通常为2-3个工作日,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3、审查通过的投标人通过投标人公司账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或现金)将标书费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并将汇款凭証扫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同时短信或电话告知招标人;
4、招标人确认汇款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通过允许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含现场踏勘、答疑等),在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
二、 招标条件
华能左权电厂供热首站视频监控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三、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华能左权电厂供热首站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招 标 人: 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滨河南路华能左权电厂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建设地点:华能左权电厂现场
四、 招标内容
4.1项目简介:左权电厂供热首站视频监控系统采用纯数字的传输方式。本系统的主站设在供热首站值班室。主站由视频显示器、硬盘录像机组成。视频传输:由12芯单模光缆传输。电源:每台摄像机的电源以并联的方式接入主电源线。供热首站监控系统需接入全厂MIS系统。
4.2招标范围:为左权电厂供热首站提供一套完整的视频监控系统并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详见华能左权电厂供热首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五、工作标准、工期要求
5.1工作标准:
5.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与工艺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优质的,并且是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实现性能保証值所必须的,产品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5.1.2球型摄像机转动顺滑,无卡涩情况。
5.1.3画面质量清晰、流畅、无卡顿现象。
5.1.4所更换的主站设备、前端设备必须满足现有系统的整体运行要求。
5.1.5所装设备及设备箱要具备防尘防水功能
5.1.6施工安装的质量标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或规定执行。
5.1.7实行全过程质量工艺控制,对全过程和质量关键控制点必须有纪录,项目完工必须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安装)资料,包括试验或调试报告。
5.1.8施工过程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安装工艺规程即验收规范组织施工,进行质量监测。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和动态管理。
5.1.9施工工程做到现场干净整洁。
5.2 工期计划:投标方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所供全部设备运抵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施工安装工期为一个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6.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証贰级及以上资质。
6.3在业绩方面,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完成的类似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火电机组安装或维护业绩。
6.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証体系,在专业技术、安全措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应具有资格和能力。
6.5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从事相关工作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本项目通过网上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7.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09月23日9:00起至2016年09月27日15:30止上传资格预审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証扫描件、资质証书扫描件、业绩表等証明材料)报名。
7.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7.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7.5.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将款项汇入招标方账户。
7.5.2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7.5.3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
7.5.4 招标文件费:500元。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须在2016年09月27日15:30前提交至邮箱。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 “××项目”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方式提交,申请文件中的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1个WORD文件发至邮箱。不接受传真。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下载投标资料进行投标。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浩 张艳雪
手 机:13331097873
电 话:010-58463618/58463619
传 真:010-58463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