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凭证编制“审核关”。明确操作权限:1.单笔支出10万元(含)以下,由受理组审核。2.单笔支出10-300万元,受理组初审报支付中心审核。3.单笔支出300万元以上,受理组初审后,由支付中心等部门会审。严格审核制度,从源头上监管,对不合规、不完整、应补充或更正的凭证资料予以退回,对审批手续不全、用途不明、凭证填制不规范的支付申请,要求纠正或补充齐全。
二是严把预算支出“支付关”。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按部门预算支出,严格支付行为;拒绝支付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额度的支付申请,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加大大额现金支付行为的监管力度,大额支付通过财政直接支付;不超范围支取、使用现金,除了零星支出外,皆通过财政授权,使用公务卡支付。
三是严把资金使用“监督关”。实行内部联审互查制度,强化财政资金支付风险控制,提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水平。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杜绝不同项目之间资金混用现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把窗口阳光“服务关”。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和各单位报账人员加强沟通,打造阳光财政。中心直接面对众多业务单位,是财政局面向社会的窗口,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财政局的整体形象。支付中心组织开展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程序等“服务四到位”活动。为方便服务单位,实行支付业务“一条龙”服务,高质量办理预算单位报账业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