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发展大局。左权县属于基础性工业县,主要有煤炭、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商贸、建筑施工等环保重点监管行业,点多 面广,监管压力大。对此,左权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从政府、企业、公众三大责任主体的责权 利定位入手,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政府层面突出职责明晰。在2015年全县环保工作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左政办发〔2015〕18号),规定各乡镇 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及县直有关部门是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主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环保实施监督管理,并明确指出32个乡镇、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求 政府部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提升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今年以来,共排查企业99家,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60余人次,发现 15家企业和部分土小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下达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9份,共处罚款25万元。
二是企业层面突出引导守法。各企事业单位是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其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负责,要求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建 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健全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物质保障和资金投入,确保污染防治、生态 保护、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公众层面突出监督举报。公众是环境保护最大的利益相关方,是环境监督举报的主体责任。一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 度,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污总量和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另一方面,积极 制定环保有奖举报办法,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环保表达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监督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