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三个责任”,提升工作效能。要求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的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要求各监管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将具体监管责任落实在人头,做到每个企业有人管,每个节点有人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责任首负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征信系统。
二是把住“两个源头”,确保食品质量。严格生产经营许可,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发证检验,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加大食品种养殖和生产加工的安全系数和可靠性。
三是搞好“四项建设”,增强管控能力。各监管部门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着重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更加注重农村协管员队伍的建设;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推进我县质检、食药和农委检验检测资源整合。
四是抓好“十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农产品源头、病死畜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不合格食品销毁与处置、农村食品市场、“两超一非”问题、桶装水、区域特色食品等十项专项整治。
五是推进“示范创建”,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对照5方面32项164条创建标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做好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基础工作;要求各监管部门在巩固创建成绩基础上,继续扩大创建面,连点为面,试行创建一批示范区、示范街;将示范创建向农村延伸,在农村培养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点,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小作坊、小卖店、小饭馆的生产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