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鑫瑞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左权县华联选矿厂大肆非法侵占,毁坏我村大量耕地、林地、荒山、无证非法开采,侵占国家的铁矿资源
左权县是著名的革命圣地,是左权将军等老一辈革命家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同时也是太行山脉中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它秀丽的自然风光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来此观光旅游。我们的村背倚太行山脉,原本山清水秀,泉水叮咚。村民世代饮用甘甜的自然泉水,生活怡然自得,但已成为过去。我村所属山脉蕴含有大量的铁矿资源。1984年以来左权昌鑫矿山有限公司(前身是桐峪选矿厂,属于乡镇企业,后改为股份制)它大肆非法侵占,破坏我村大量耕地、荒山。越界开采。侵占国家所有的铁矿资源。由于其非法采矿,致使我村昔日的满目绿色不见了,代之以漫山遍野狼藉满地的矿渣,给我村造成严重的污染。2004年经群众举报,昌鑫被处罚停止了在我村采矿。前门据虎,后门进狼。但2007年华联选矿以980万元的价格买下鑫瑞二矿公司在武家交村的矿区10年使用权,因受时间限制,华联把多处矿点卖给私人帮其采矿,卖价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有些人一夜变为百万富翁。由于其非法采矿使我村本来就不多的土地被非法占用,树木被毁。
因深井采矿,昔日涓涓流淌的甘甜泉水不见了,代之以矿井抽出来的污浊废水,含有大量爆破后残留的有毒物质(左权水利局化验后说水中含有硫酸盐)。蛙声消迹,鱼虾绝种,并且使我村400多村民无水可饮用。华联曾很长一段时间用三轮车来给我村村民拉水分着吃。2007年7月2日60岁的陈文兆因水不够吃,寻找水源时死亡在废弃的水井中。
我们村2000年开始就向县、市有关单位反映过这些问题,但至今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综上所说,左权县华联选厂非法采矿,侵占毁坏我村大量耕地、林地、荒山。既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又侵犯了我村集体的财产权。并直接威胁到我村400多村民的生存问题,已构成严重的违法行为,现如实反映如下:
一、左权县华联选矿厂无证非法采矿,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应受到严惩。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左权县华联选厂因没有矿区,所以07年才以98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鑫瑞公司10年的采矿使用权(后来改为协议矿,现又变为委托经营)。《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38条:采矿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第62条:矿业权出租方违反本规定的,矿业权人将矿业权承包给他人开采经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15条违反办法第3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址矿产主管部门的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以50%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2008年左权县组织矿山大检查,关停了许多私人开采的矿点。2009年省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违法转让采权。市、县、镇经过检查,左权县国土局于2009年11月19日向鑫瑞二矿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但现在我村被让停的矿井不但没有停,而且现在又有七台挖机在山上大量盗挖国家铁矿资源。华联利用黑势力给其充当打手,安四六分成上缴保护费,就能随便开采。为了争夺矿山资源,一家被咂成稀吧烂,一人被用刀刺破肺部住进医院,这些桐峪镇派出所都有记录。排出的废碴占了大量耕地,这些耕地都由武家交村干部为其提供。有关单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华联内部人说有钱就什么事都能摆平。请问钱给了谁,应该问责于谁?
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应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给予严惩。
二、左权县鑫瑞矿山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将采矿权转让承包给完全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华联选矿厂非法开采,不但《违反矿产资源法》,而且违反《安全生产法》并以造成多起重大的伤亡事故隐瞒不报,依法应受到严惩。
左权鑫瑞矿山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擅自非法将我村辖区矿区卖给华联选矿厂后为了提高采矿能力,又将矿区承包给数十个完全不具备任何安全生产能力的个人,开数十个矿口,私挖乱采铁矿资源。2007年以来已造成多起重大的伤亡事故隐瞒不报,2007年4月6日张学亮在矿洞被三轮车挤死,2007年6月30日徐智华矿洞爆破时炸死一人,死者安阳人。2007年8月20日下午14时沙交刘二海坚井爆破时炸死2人,死者陕西人。
2010年7月4日,华联选矿厂接到有关通知,上级要来检查,所以他们就把矿石全部拉完,井架放到,配合检查。到7月7日早上又把井架竖起继续采矿。2010年7月10日上午,刘二海竖井又出事故,一死一伤,死者长治黎城西井人,叫樊华北。2010年11月15日马安山死亡一铲车司机。2011年1月11日水交矿井死亡一人,(此矿系2008年打击私挖乱采时填埋的硐井)死者黎城西井人叫刘三平,事后以56万元了结此事。协议矿头上有保护伞,但又有谁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生产法》第41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之规定,左权县鑫瑞矿山有限公司已构成严重违法行为,应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给予严惩。
三、左权县鑫瑞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大肆侵占,毁坏我村所有的耕地、荒山、林地、破坏我村的生存环境,致使泉水枯竭,直接威胁我村村民的生存问题,依法应赔偿我村的损失,并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左权县鑫瑞矿山有限责任公司非法转让采矿权给华联选矿厂在我村辖区非法采矿时,未办理任何土地使用手续,非法侵占毁坏我村大量耕地、林地、荒山挖矿坑堆矿石、矿碴。致使耕地完全丧失了耕种的条件。最为严重的是把上世界水交沟修的年产万斤的水稻田被全部侵占,沙交沟花椒树也没剩一棵,现在我村矿区还有七台挖机在山上作业,枝繁叶茂的青山乱石一片。我村环境受到极大的破坏,深井采矿地层破坏水位下降,饮用水源枯竭,滴水如油。以后每滴水将是我们的眼泪。依《民法通则》、《矿山资源法》、《土地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之规定,左权县鑫瑞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赔偿我村的损失,恢复耕地,恢复荒山植被。并依市纪委(2003)19号文件,暂行规定给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以上是我村对左权县鑫瑞矿同有限责任公司非法转让矿山采权、采矿。破坏耕地、荒山环境问题的真实汇报。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有关部门关注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