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柏峪山(现石瑶坪移民移民小区)的村民,我代表村民反应我们村在国家移民政策中粟城乡政府出现的问题
我们柏峪山村属于自然村,2002年移民搬迁时,在粟城乡政府(当时的乡长是郑拉会)的哄骗下,把我们骗到了石瑶坪村并且自己盖了房子,没有享受到一点政策中的补偿。
我们村的自然资源非常雄厚,其中有核桃树1100余株,耕地400余亩,荒山几千亩,自然森林上万亩,在政府的哄骗下,我们搬迁后全部被政府私占并且非法卖给原信用社的(官职不祥)陈志田的夫人,在后来的几年中我们的资源别他们非法占有。
在我们知道受骗后曾经到县政府去寻求解决,他们把我们压回乡政府,我们去乡政府找好几回都没得到回应,有一次还差点挨打,资源是我们的我们要回自己的资源经营权有错吗?
今天又去乡政府解决此事人家范书记申乡长说,这事合理合法,就是不给书面回复。
大家说合法吗?能给出出主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