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12时,在羊角乡长条平村,一对中年夫妇热心地将被大货车撞倒的伤者救起,并协助120急救车抢救伤者,伤者家属视其为“恩人”。然而,因好心夫妇所驾驶的车辆前部保险杠有较新较明显的撞击痕迹,当事人家属怀疑其有肇事可能,左权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本着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的原则,多方调查发现,“好心人”竟是肇事司机……
“在左权县羊角乡长条平村,我车前的一辆半挂车撞倒一老年妇女后驾车跑了,我正往医院送伤者。”10月12日中午12时17分,左权县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一好心人的报警电话。
接警后,大队事故民警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前往事发现场及进行勘查,附近监控卡口调取视频资料,一路对报警的好心人进行调查了解事故情况,救助伤者的是河北省涉县的苗利军夫妇。据苗利军称,肇事的半挂车后牌照可能是晋K***,车辆是一辆红色半挂,车辆往左权县城方向逃逸。
因伤者赵富梅伤势过重,经左权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天晚上,左权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迅速集合全体事故民警研讨追逃方案,成立“10·12”死亡逃逸案件专案组,一组成员首先从报案人入手,进行事故调查,从该驾驶的车辆前部保险杠有较新撞击痕迹入手调查询问,因苗利军未能交代其破损的原因,不能排除该车辆的肇事怀疑,所以对报案人驾驶的冀DG4693号重型半挂车进行暂扣。
二组成员于13日赶赴死者家里对赵富梅遗体进行尸体检验,查找痕迹。并赶赴武安管陶镇、阳邑镇、晋阳钢铁公司、元宝山钢铁公司等沿途的监控区域调查比对。
在民警20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下,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真相终于浮出水面,令所有人意外的是“好心人”竟是肇事逃逸者。
据肇事者苗利军交代,12日11时30分左右,他驾驶冀DG469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武安到山西代县拉矿粉,由东向西行驶至左权县羊角乡长条平路段与前方横过公路的赵富梅发生碰撞,看见伤者伤势严重,想逃避法律责任,所以使了一个障眼法企图蒙混过交警的眼睛,终于抵不过庄严的法律及办案民警的“火眼金睛”,终露出破绽。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