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山西省左权县劳动服务中心以账面价128万卖给华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三个没有证件(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不全、最基本的土地证两个站没有)的农村加油站没有评估,左权县检察院花了国家8万元去对一个根本不需要、也不具有评估资格的无证加油站让新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480多万,这份不独立,名称是“左权县检察院评估报告”指控七个被告人构成350多万元的贪污罪。
左权劳动服务中心工商登记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条例》该企业完全有自愿组合、自主经营和资产处置的权利。左权县检察院硬把该企业升格为国有企业,理由是左权石油公司全额出资,既然是全额出资,那两家都有账本,一看就一目了然,但是没有帐证资料证明,就这样证据不足,左权县劳动服务中心升格为国有企业。左权县法院依据这份评估书判了重罪。
本案是十几年前为挽救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而成立的一个新公司。用现在的眼光去审视十几年前的做法,并且定重罪,难道邓小平提出的摸着石头过河和发展是硬道理的政策就不算数了吗?当时亚洲经融危机正在我县蔓延,经济很萧条,煤炭几十元一吨都卖不出去,很多企业倒闭、破产了没事,相反,经过千辛万苦存活下来的反而有罪,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们宁可让其倒闭,也不想看见亲人一个个把牢底坐穿!
这个案子晋中市经侦处的查过,晋中市纪检委的查过,现在左权检察院用了近一年时间又在查十几年前查过的事、、、、、、
难倒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习主席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得到公平正义”在山西省左权县就是摆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