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节后,东长义村祸然出现了一支‘房改队’专门去祸害村民的扫荡组。据有关执法单位人士讲:村委这样作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他们非法进入村民家里后进行了一些辱骂村民的手段,吓唬村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构成了威胁人身安全罪,这样作已形成了犯罪行为。是谁给你们的权利呢?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官员,谁给你们做后台,就是县乡领导给你做主吗?2非法拆房,破坏村民财产罪。严重威胁村民正常生活,在当今和谐法制的社会里,法律是无情的,可想村领导从一开始就没有正视村民的利益,非法组建了执法队,不拆就逼你拆,不签就强逼你签,村里现在虽然拆了一部分房屋,从他们心里是不愿意的,他们怕领导从背后祸害他们,这是村民法律知识淡薄的具体表现啊?东长义村集体是无能力改造的,无论从经济上,领导管理能力上都不符合现实的,就连砍几根树倒伤人还赔了集体的家当,可想这么浩大的工程交给你你又能负多大责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