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照举报人所讲:伪票从2006年开始就用了,最近时间是2009年元月1日到2009年元月18日。每天有600余辆拿着伪票的拉煤车驶出山西。每天按500辆车计算,每车五百元每天就有二十五万元,十八天是四百五十万元,这笔钱就都到了卖票人的手里(这还是最近的一次放车)。举报人称最近几年当地就有不少卖票的爆发户并能说上名字(左权县城的乃二蛋、麻田的李二小、任喜平、刘三胖等人)。卖票的人无疑是一个受益者;违规生产的煤矿和违法生产的小 煤窑,如走正当手续他们的煤是不可能卖掉的,而正是这些伪票可以使他们违法生产的煤可以顺利卖出,他们自然是非常高兴;而煤运公司呢?他们每辆车收的钱按1300元算,每天就有65万元,十八天就是1170万元,这笔钱到什么地方了呢?如果办正常的出省票每吨煤按原煤价格的13%收取增值税,每吨又有30元的可持续发展基金。吨煤按400元计算,应该收52税,每车37吨,光增值税一项就是1924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又是1110元;再加上地税、手续费等算下来每车至少要3600元左右才可以办一车煤的合法出省手续。可司机只要花上最多1800—2100元就可把一车非法煤运走,运煤车无疑也是最大的受益者。而在2009年元月1日--18日国家就会损失至少2700多 万元。举报人称2006年以来他们每隔一段就会这样大规模的放一段时间黑车。几年来他们非法获利多少,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失真的已经无法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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